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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專利申請程序
專利程序助理 吳芳誼
2012-11-28
一、提交申請文件
1. 申請表格、發明名稱、優先權主張資訊、發明人與申請人資訊
2. 葡萄牙文說明書、圖式、摘要
3. 優先權文件及葡萄牙文譯本
4. 委任狀、讓渡書
二、初步審查
提申文件遞交至國家工業產權局後(National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Property,簡稱INPI)後,將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後,官方即會發下提申日號之通知。
三、公開
申請案於優先權日或提申日起18個月後早期公開。
四、請求實審
自申請日起36個月內及早期公開後60天,需提出實審請求,若未提出,該申請案視為撤回。
五、實體審查
進入實體審查後,國家工業產權局將對專利申請案的新穎性、進步性、工業實用性進行審查,申請人需於收到國家工業產權局發下之審查報告通知書的90天內,提出答辯,審查結束後,對於不予專利之申請案將發下駁回決定;反之,即會發下核准通知。
六、辦理領證
核准通知發下後,申請人需於90天內辦理領證手續。(維持年費需於申請日起第3年度開始逐年繳納)
七、公告
領證手續完成後,國家工業產權局即會發下證書並予以公告,發明專利權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期限為15年。
任何第三方可以在專利核准後6個月內,提出專利無效(Nullity of Patent)之請求。
流程圖:
參考資料:
http://www.wipo.int/wipolex/en/text.jsp?file_id=125397
http://www.patentarea.com/patent_brazil_faq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