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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國際專利申請簡述

PCT國際專利申請簡述
專利程序助理 許美盈
2012-06-28
 


壹、何為PCT

 

PCT 正式全名為<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主要涉及專利申請的提交、檢索及初步審查以其中包括的技術資訊的傳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個國際合作條約。直至2012年6月7日 止,PCT共有146個會員國 ,及4個區域性專利組織 。在PCT的規定下,專利申請人可通過PCT途徑遞交國際專利申請,向他國申請專利。
PCT之申請可分為國際階段(International Phase)與國家階段(National Phyase),兩者之申請簡述如下:
 
 

1. 國際階段:


(1)將國際申請文件(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填好後交由受理局(receiving office)
(2)國際檢索機構(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ies)之國際檢索報告與書面意見
(3)由國際局(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of WIPO)附上國際檢索報告將國際說明書作國際公開(international search)
(4)一個或多個以上的國際檢索機構的國際檢索補充(optional)
 
 

2. 國家階段:


(1)國家階段的程序並不是自動發生,而是申請人必須依各會員國的規定進入國家階段期限
(2)辦理進入指定國家之國家階段的手續
(3)繳納國家費用、遞交翻譯成該國語言的國際申請。
(4)由各個會員國的專利局進行實質審查,單獨決定是否授予該國的專利權。
 
 

 

貳、PCT之便利與如何進入他國專利申請流程
 

 
一、PCT之便利
 

透過PCT規定的程序在外國申請專利權,不止可為申請人帶來便利,也爲所欲申請專利的國家省去許多繁瑣的處理程序。而以PCT之規定申請專利之好處如下:
(1)PCT之申請費用較低
(2)申請人比他在PCT以外的程序多18個月時間考量是否希望在他國申請專利
(3)只需提交一份申請便可向多國申請專利
(4)申請日的保護:所有PCT會員國皆承認PCT國際申請日及優先權日
(5)避免專利費用的浪費
(6)節省國家階段的費用和流程:有個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在可適用的情況下,附于國際申請文件之後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可減少各專利局的再次檢索所欲付出的勞動和成本。
 

 
二、PCT如何進入他國專利申請流程
 

前以論及,申請人可經由PCT的申請程序向他國申請專利,至於如何解省向他國申請時所需的時間和金錢,以下就美國之申請為例:
在美國專利法裡,有關國際申請案之條文規定在第36節與第37節裡面,按美國專利法第371條(a)之內容明文規定:
「在指定美國或選擇美國之國際申請按,由國際局收受國際申請案之申請專利範圍項目之修正,國際檢索報告及包括追加案之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均為申請時所需之文件資料‧」
又同條(b)款明定,國內階段應起始於依條約(PCT)第22(1)或(2)條,或39(1)(a)款規定期限之日。
申請人應於USOTO提出申請,並且:
(1)繳納依第41條(a)項所述之國內規費
(2)提出國際申請案副本
(3)按PCT條約第19條規定,修正國際申請按之申請專利範圍項目之修正本,包括英文翻譯
(4)發明人之宣誓書或聲明
(5)國際先前審查報告的英文翻譯
 
 

當申請人按PCT條約之規定向他國申請專利之時,可免去他國重新檢索之審查流程,可直接使用PCT之檢索報告與其報告意見書,而直接進入下一步之審查。
 
 
 

參考資料
1. US-Patent-law
2. PCT Resources, WIPO
http://www.wipo.int/portal/index.html.en 最後拜訪日(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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