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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之實質要件 – 可專利性之分析
歐洲專利之實質要件 – 可專利性之分析
歐洲專利公約對於發明有直接且積極的定義,以確定歐洲專利授與之實質要件,並對於不可專利之發明作出列舉性之補充,以構成歐洲法之可專利性(la brevettabilité)完整體系。
一、可專利性之發明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二條第一項對發明客體定義係延續一九六三年史特拉斯堡公約,其對於發明客體定義為 : 『歐洲專利將授予任何新而包括發明步驟且可得為產業上利用之任何發明』
(一) 發明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之可專利之發明須具備上述四要件,且適用上有一定順序,不問所發明的客體為何,只要不在公約預先排除之範圍,均可申請歐洲專利。
(二) 新穎性
歐洲專利公約此處採取消極之規定,並列舉式規定,公約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 『發明如未構成技術狀態(l’état de la technique)即屬新穎性。』 技術狀態(l’état de la technique)之定義則於同條二項規定 : 『技術狀態乃因歐洲專利之申請提出之前,以書面或口頭之描述,使用以仿效者,即屬技術狀態。』而構成技術狀態之因素則被稱為先前技術(antériorité)或新穎性之障礙事由。先前技術優先權日以日期為主(la date de priorité),差距幾小時則不構成先前技術。而同條除列舉的三種公開揭露的可能方法,即書面描述、口頭描述即使用外,並加上『或所有其他方法』之概括性補充規定。
(三) 發明步驟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六條將其定義為 : 『一發明應被認為包含發明步驟,倘若技術狀態對於精此技術者並非顯著』精此技術之人(l’homme du métier)乃指其具備足夠之能力運用其事業知識,含科學理論與實務者。非顯著性之用語(non-obvious)亦為美國發明專利之要件。
(四) 可得為產業利用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七條規定 : 『一種發明,其標的如得被製造或使用於各種產業,包括農業者,即被視為可得為產業利用。』前者之標的為物品(un produit),後者之標的為方法(un procédé),假若未具備此要件,便不能獲准專利,史特拉斯堡公約即將此要件列於專利審查順序第一位。
二、欠缺可專利性之發明
可專利之發明應具備上述若干積極要件,歐洲專利公約亦對消極要件有所規定 :
(一) 純精神上之作品 :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二條第二款列舉了四種 : 1.發現、科學原理、數學方法
(二) 治療與診斷方法(Les methods de traitement et de diagnostic) :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二條第四款規定: 『對人體或動物之治療或外科手術之醫療方法以及用於人體或動物之診斷方法,不能被認為具有產業上利用性之發明,欠缺可專利性。』換言之,用於治療或診斷方法之物品或混合品的發明,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三、可專利性之例外
歐洲專利公約第五十三條列舉了兩種例外的情形 :
(一) 發明之使用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Les inventions contraires à l’ordre public ou aux bonnes mæurs) : 公約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後段規定 : 『一發明並不因其使用為某一締約國或全體締約國之法律所禁止之事實而被認為違反公序良俗』
(二) 植物或動物之變種或生產植物或動物之必要的生物方法 : 植物變種在很多國家均有特別保護之規定,因此被排除在可專利性之外,但微生物之方法或以此方法獲得之物依照公約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後段為例外允許。此外公約亦允許締約國就可專利的發明提出保留,例如化學品、醫藥品、飲食品及農亦或園藝之方法。
參考資料 : http://www.ceipi.edu/index.php?id=5415 法國史特拉斯堡大學國際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 (CEIPI) http://europa.eu/ 歐盟聯合網. http://www.legifrance.gouv.fr/ 法國政府法學相關網站. http://www.epo.org/index_fr.html 歐洲專利局. http://www.wipo.int/portal/index.html.fr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法國網站. http://www.cncpi.fr/ 工業產權國家顧問網. http://www.oecd.org/ 歐洲經濟合作組織. http://www.aippi.org/ 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 http://www.unidroit.org/ 國際私法聯合學院. http://www.thieffry.com/ 巴黎律師網. 曾陳明汝,兩岸暨歐美專利法,二版,台北,學林,2004年,第228-239頁。 VIVANT Michel, Le droit des brevets(專利法), 2e éd, Paris, Dalloz, 2005, p.31. SCHMIDT-SZALEWSKI Joanna et PIERRE Jean-Luc, Droit de la propriété industrielle(工業財產權法), 3e éd, Paris, Dalloz, 2003, p.21-23. Click 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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