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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申請專利範圍撰寫(一)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 楊明樺 2014-09-03 一、 前言 請求項之記載以明確、簡潔為目標,故避免在請求項中重複記載相同內容,所以常常引用前一請求項的方式來記載後一請求項。因此,若引用記載之形式導致請求項不明確,例如引用之申請標的或技術特徵所造成疑慮或不一致等問題,應避免之;以下針對請求項-附屬項記載方面作說明。 二、 附屬項之引用記載 假設請求項範疇不同、標的名稱不同或未包含所引用請求項中所有的技術特徵,通常請求項採用引用記載形式為附屬項,但某些情況下也可能被判定仍為獨立項,所以需額外注意之。以下列舉五種常見情形,請求項2可能被誤判為附屬項,但實際請求項1、2均為獨立項。 (1)引用另一不同範疇之請求項。 [申請專利範圍] 1.一種化合物A,……。 2.一種製造如請求項1之化合物A的方法,……。 [說明] 物與製造方法屬於“不同範疇之獨立項”。 (2)引用另一請求項中之協作構件(co-operating part)。 [申請專利範圍] 1.一種具有特定形態之公螺牙之螺栓,……。 2.一種配合請求項1之螺栓而具有該特定形態之母螺牙之螺帽,……。 [說明] 螺栓及螺帽通常須共同使用以發揮功效,協作構件往往具技術上關聯性;所以辦別為二個以上發明具對應技術特徵,是歸納為“同範疇之獨立項”。 (3)引用另一請求項之全部技術特徵,雖二項之標的名稱不同但屬同一範疇。 [申請專利範圍] 1.一種背光板,包含一玻璃基板……。 2.一種液晶顯示元件,包含如請求項1之背光板。 [說明] 雖然請求項之標的名稱不同,但力求請求項記載“簡潔”,引用請求項1全部技術特徵來完整界定請求項2技術特徵。 (4)替換另一請求項中之部分技術特徵。 [申請專利範圍] 1.一種輸送裝置,具有齒輪驅動機構……。 2.如請求項1之輸送裝置,具有皮帶驅動機構以替代齒輪驅動機構。 [說明] 如同前一情況,不同在於請求項2並未包含依附請求項1之所有技術特徵,請求項2仍屬於獨立項;但是只替換部分技術特徵,是不佳請求項之引用記載方式,非必要少用之。 (5)引用另一請求項中之部分技術特徵。 [申請專利範圍] 1.一種影像監視系統,具有紅外線感應器及攝像裝置。 2.一種如請求項1之紅外線感應器,包含紅外線發射元件、距離量測元件及紅外線接收元件。 [說明] 如同前一情況,請求項2 僅引用請求項1之部分技術特徵(紅外線感應器),並未包含請求項1所有技術特徵,屬不佳之引用記載方式。 三、 結語 根據專利法規,若被依附之請求項(獨立項或附屬項)具新穎性及進步性,則附屬項必定同時具新穎性及進步性;所以撰寫申請專利範圍時,往往忽略附屬項的引用記載之重要性。 參考 專利審查基準 專利法施行細則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mp.asp?mp=1 Click 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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